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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舟山市金塘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09-05-19 14:25:13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个人使用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土地登记规则》;

6、《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7、《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办事程序:窗口受理报送区办证中心国土窗口。

申报条件: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1、个人使用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表格;

2、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土地登记申请书;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5、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并已经取得房产证书的也应当提交房产证书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7、宗地图2份。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新道东路159

咨询电话:0580-8043666    投诉电话:0580-8041769

经办人:张国民         

专业网址:http://www.zsbz.gov.cn(舟山市(定海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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