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
办事程序:根据事项,协调各职能部门处理后向本人及当事人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
申报条件:
1、应当到机关设立的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2、多数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申报材料:
1、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
2、提出投诉请求的,应载明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请求、事实理由等。
承诺时限:60 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舟山市金塘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信访接待室(二号楼101室)
咨询电话:0580-8041121 投诉电话:0580-8041770
电子邮箱:无
经办人: 张信康 刘友方
专业网址:http://www.zsbz.gov.cn(舟山市(定海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