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实施名牌战略,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舟山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现将 2010年度舟山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的企业及产品必须符合《舟山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业产品、渔农业产品、区域产品和服务产品;
(二)2010年有效期到期复评的舟山名牌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及产品必须符合《舟山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优先推荐以下产品:
(一)高技术、高附加值、拥有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和装备制造业产品;
(二)通过了标准化良好行为认定和计量检测体系水平确认企业的主导产品;
(三)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处于全市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
(四)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环保型产品;
(五)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产品;
(六)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农产品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产品;
(七)港口物流、交通运输、海洋旅游、商务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科技和信息服务、文化、房地产、社区服务等舟山重点发展服务行业的服务产品。
三、申报程序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工业及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包括到期复评产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2010年舟山名牌产品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证明材料。
申报舟山市服务名牌产品的企业应如实填写《2010年服务名牌产品申报表》,并填写《舟山服务名牌自我评价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目录规定顺序装订(不要硬封面)。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须在2010年6月10日前到“舟山市定海金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名登记。(金塘镇政府3号楼101室, 电话:8043631)
申报服务名牌产品的企业申报材料应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
四、其它事项
(一)企业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凡发现企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2010年舟山名牌产品申报表、2010年舟山服务名牌产品申报表、申报舟山名牌产品销售统计证明、申报舟山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申报舟山名牌产品实缴地税证明、 2010年舟山名牌产品申报汇总表(一、二)和舟山服务名牌自我评价报告,所有申请表格可从http://www.zszl.gov.cn/名牌信息专栏下载。
舟山市定海金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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